两年前在麦当劳餐厅女记者被打成重伤一案经漫长等待,日前终于在朝阳法院开庭。
据当事人陈述:1998年9月9日中午,法制日报女记者二人到左家庄麦当劳餐厅边就餐边研究工作。其中1人上前台购物时被一年轻女性某某认为没有排队,发生口角,双方均不愉快。某某遂即声称“出去找人,打死你。”
不久她领来一年轻男性司机助阵。见此情景该司机并未出手。某某气不过又出去找到自己的哥哥(某公司职员,大学毕业)。其哥来到餐厅后又对记者猛打,并用金属的椅子向她的头部面部砍去,还对拉架的人说,“我是她丈夫”。同时毫不在乎地扬言:“我公安局有人,找哪儿也不怕!”
被害人被送到医院后经检查颅骨骨折、脑震荡、头皮血肿,右臂脱臼,右上肢软组织挫伤,外伤性耳聋,牙齿外伤性冠折……经朝阳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检察院法医鉴定属于重伤,现今被害者右臂已失去劳动能力。
被告证人证词中否认部分事情细节。由于本案在第一次开庭双方分歧较大,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希望在场目击者勇于出来作证。
本案的发生给人一种思考,公共场合中发生纠纷口角本为难免,大家退让一步才表现时代新人的修养,心里有气就大打出手,甚至不顾后果,这种作风绝对不应该发生在首都北京。